为了规范云基物联网高速公路建养设备智能化实验室(以下简称智能化实验室)的管理,根据智能化实验室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智能化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和工程技术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
智能化实验室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山东交通学院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信电学院),并作为智能化实验室的主管部门。
二、管理体制
1.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下设管理委员会与工程技术委员会。
2.智能化实验室设主任1名。
智能化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智能化实验室的日常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智能化实验室下设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实验室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智能化实验室的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智能化实验室主任任命。
4.智能化实验室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由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和近期、远期工作规划,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定开放研究课题。
5.智能化实验室下设技术研发部,技术研发部是智能化实验室的技术攻关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内外高速公路建养设备智能化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设立研究项目,申报并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研究项目;接受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高等院校委托的高速公路建养设备智能化领域的研究、设计和分析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智能化实验室下设成果转化部,成果转化部主要任务是对单相技术成果进行标准化,研究工程化技术成果,并进行示范推广。
7. 智能化实验室下设培训交流部,培训交流部的主要工作是:利用山东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高校的技术人才优势,为驻济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培训高质量、高水平的高速公路建养设备智能化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国内外专家的聘请、重点项目合作、外事宣传及外事活动管理。
8. 智能化实验室下设信息部,信息部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立高速公路建养设备智能化资源平台;建立国内外建养设备智能化研究、开发及应用的信息管理与科学统计分析的云平台,为高校或驻济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与相关的技术支持。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
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在2年的建设期内共投入20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
2.智能化实验室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中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3.智能化实验室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实验室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研究人员
1.智能化实验室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动的客座人员和研究生组成。
2.客座人员来智能化实验室工作期问,由学校提供生活条件。